信息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09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终止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GS04—13—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的函》的要求,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已废止,该宗地原设定的8万元/亩出让价不再具备政策依据,现终止该宗地的出让活动。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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