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02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ZX2024322-3
2.项目名称: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3.采购人: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1350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afzzx.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询价通知书自2024年12月3日至12月5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1.网络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gafzzx.com)通过“供应商服务系统”上传报名资料(首次登录需注册并完善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如有“供应商服务系统”使用问题,可在该网站下载查看使用手册或拨打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
2.现场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获取询价通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
(三)本项目询价文件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纳询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受个人名义代为转账,不接收现金,询价文件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322-3号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收款单位: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316621619100009363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5: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6日15:00-15: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6日15:30时(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199号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18682633007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5282623906 电子邮箱:461328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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