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7-06
为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审核等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广安区商务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批)。
(二)采购人:广安区商务局。
(三)项目预算:对提交平台补贴资料逐笔审核,每笔审核金额不高于1.1元(含1.1元),按实际审核通过笔数据实结算,预测最高单量90000单,预算金额99000元,最高限价94050元。
(四)服务周期:签约之日起至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项目资金清算完成(服务时间可能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或审核进展变更),最终时间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级开展审核、审计、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时,需配合做好工作说明和材料提供(包含服务周期结束后)。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对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采取平台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异常申请、对商户进行实地核查等,根据申请审核数量,需配备3—5人及以上专人审核。
(一)结合有关信息,每周一下午向广安区商务局报告当周审核情况,每月按要求配合区商务局实地核查不少于1次。
(二)对全区参与商户在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后台提交的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材料按时限、按照《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审核,合同签订后若系统中待审核单量大于3000单,需不少于5人参加审核,并于2周内清零,待审核订单清零后对新增加的订单原则上要求自系统收到新增审核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第三方机构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人手一台电脑,以及网络、座机电话等,常态保持3—5人及以上的审核团队进行审核。
(四)审核过程要公开透明,对申报材料不清晰、有缺漏或填写信息错误等,应及时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我局通过系统中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拨款,若由于审核人员失误错判导致委托人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如超额支付补贴、错误追回成本等),由供应商安排专人追讨,自行承担追讨过程中的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无法追回的补贴资金损失。
(五)我局按照每批拨款补贴单数5%进行抽查,若误判比例超过5‰,则相应扣减服务费3000元/次,并进行整改,若连续三次误判比例超5‰或累计误判比例达5%,则合同中止,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仍然不过,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
(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获得财政部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证书;具有优良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因审计业务违规受到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处罚的不良记录,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须严格履行相关保密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四、报价方需提交资料
(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单位同意参加的承诺书(含材料真实性及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注明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提供项目报价单(见附件,报单价,报价精确到分)。
(四)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查询结果)。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9日上午12:00点前将上述资料送至广安区商务局(一式两份,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具体联系人、日期、盖章密封),逾时不予接收。
(二)报名地点:广安区商务局市运股508(地址:广安区紫金街49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提交响应文件,邮寄送达的响应资料不予受理。
六、评审事宜
(一)评审日期:7月10日上午10点将现场开展评审。
(二)评审地点:广安区商务局五楼会议室。
(三)评审组织:成立询价小组,共3人(采购代表1名、政府采购专家2名)
(四)评审方式:统一集中拆封全部密封响应文件,询价小组现场统一评审,供应商可自愿到场见证拆封,采用一次性报价,质量、服务满足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者。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按报价顺位依次递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程序终止。
(五)成交结果确定后,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并电话通知第一顺位成交供应商洽谈签订采购合同;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程女士 0826-69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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