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5
岳池县齐福镇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加工分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采购邀请公告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拟对齐福镇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加工分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齐福镇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加工分中心建设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2025年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项目专项资金。
资金金额:84673.00元(大写:捌万肆仟陆佰柒拾叁元整),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4673.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齐福镇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加工分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为一个采购包。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加工分中心1个,面积约为140㎡以及配套物资(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为准)。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安公共交易资源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在本公司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禁止参加本次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点: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统计办(岳池县齐福镇姚市桥社区一段59号)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请投标人提供下述资料各一套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本项目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开标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10:00(如有特殊情况通知报名人延后)
(二)开标地点:岳池县齐福镇三楼会议室。
(三)评标方式:竞争性谈判,合理最低报价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采购人采取抽签或摇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公告发布形式
本次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支付服务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15282685100
地址:岳池县齐福镇姚市桥社区一段59号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