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企业投标“零成本”。全面取消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电子保险(保函)代替合同款中扣除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落实该措施以来,为成交供应商减少资金占用约197.84万元,增加了供应商的流动资金,释放发展动能。
二是企业办事“零跑腿”。通过“互联网+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工作模式并结合“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节资率。截止9月,完成政府采购项目90个,节约资金2080.28万元,节资率14.16%。
三是采购项目“零投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科学、合理设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为供应商营造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帮助采购人以更优惠的价格采购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截至目前,供应商投诉采购文件成立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