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9-05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凉水井水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凉水井水厂及监测控制站项目(项目名称)施工、运营总承包(PC+O)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凉水井水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目【2025】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5】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其中水厂位于前锋区双寨村。
2.2项目概况:广安市前锋区凉水井水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供水规模40000m³/d(包括制水设备、清水池、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个月(540个日历天),运营期:3年(移交正式运营开始之日次日起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
(1)施工总承包范围:本标段的全部施工图及评审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涉及的竣工交付的内容,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及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运营范围:制水全过程委托,包括水厂范围内的取水、制水、供水的运行维护全过程服务。符合国家现行相应法律法规,运营管理从本项目建成移交正式运营开始,直至3年运营期到期为止。
2.5标段划分:施工、运营总承包(PC+O)。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施工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运营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各省外成员企业均应满足,运营单位无需提供),运营管理单位无需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总投资≥6000万元,且日处理规模2万m3/d及以上的供水厂(站)或自来水厂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包含EPC项目或PC+O项目或EPC+O项目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运营业绩:
至少具有一个正在运营且已运营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日供水量2万吨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自来水厂项目运营业绩。(提供运营合同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的特征信息(如供水规模等)指标,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方)负责运营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视同为投标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运营单位提供;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需提供股权证明及使用业绩的授权)。
注:①提供运营合作协议。②运营合作协议需反映出运营时间、自来水厂项目日供水量、项目运营任务承担方、项目内容、签章等关键评审因素。③如运营合作协议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以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④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方)负责运营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视同为投标人运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运营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运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9月12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8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开标方式,投标文件需现场递交:投标人到现场递交规定的所有投标文件,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 号 4 幢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蒲老师
电 话:189826913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麓山大道一段 310号 21 栋 1 楼 2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28-876123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日期:2025-09-0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