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06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三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4〕3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4〕3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项目概况: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纺大师项目、四期标准厂房一标段、生物质燃料项目、凉水井提泵站项目等项目配电工程勘察设计。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后续服务期限:竣工验收合格止。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蓝图)、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勘察审查报告、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其他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
2.5标段划分:配电工程三期勘察设计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金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三期计划投资500万元,勘察设计控制价¥1329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玖佰元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已完成或在建或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已完成或在建或新承接的电力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代理费缴纳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7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1日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826-288907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4楼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熊老师
电 话:182 8262 03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胡老师
项目负责人:贺海涛
电 话:136961857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3月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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