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发布时间:2024-11-21
岳池县大高滩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六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现场不接收任何资料。
2、原招标公告: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安市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项目〔2023〕1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更正为: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广安市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项目〔2023〕146号、广市水函〔2024〕118)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经专家小组评审得分最高。
更正为:
10.4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
注:除以上更正外,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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