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四川省广安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21
2024年广安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一、第三章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
设计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第三章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完成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第二章1.4.3限制投标的情形,修改为: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为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条(9)、(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开标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为2025年04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广安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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