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01
邻水县旧城区人行道和车行道改造工程(古邻大道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邻水县旧城区人行道和车行道改造工程(古邻大道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4 签订合同”中的“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现修改为:“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查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