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6
邻水县石永镇2026年应急管理办公室
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5〕118号)文件要求和《邻水县乡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相关要求,现拟采取“询价采购”的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石永镇2026年应急管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改造标准化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套及二楼防水(具体内容以设计为准);
(四)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13.2万元(拾叁万贰仟元整);
(六)建设地点:石永镇商业街30-34号;
(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八)验收及资金拨付:工程如期或提前完工后,经施工方申请,石永镇政府组织项目村完成初步验收,无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和工程质量合格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完成工程量复核,待县上资金下达后依序拨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完成审计后,待县上资金下达后依序拨付,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项目过质保期且无质量问题,待县上资金下达后依序拨付,支付审计金额的3%;均为转则张支付至承包方基本账户。镇政府实际拨付金额以县上资金下达具体金额为准,对于应拨未拨付部分,施工单位不得以此向镇政府索赔。设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建筑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单位密封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全套资料,到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104办公室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二)报名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到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近3年从事类似项目业绩1个(合同复印件);
6.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三)资格响应费用收取: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2026年7月21日9:00—9:30在石永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签到;2026年7月21日10:00审核资格;10:30开标。
相关说明: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编纂造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启动追责程序;2.资格审查文件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未盖章或局部未盖章均为无效投标资料;3.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密封章;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及资格审核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5.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本项目资格响应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标。
五、招标事项
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邻府规 〔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相关说明: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进行现场报价,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方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对于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低于报价平均值×65%或低于次低报价×65%或低于最高限价×65%)的潜在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3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价5%缴纳履约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并凭相关票据在邻水县石永镇应急办签订合同;项目完工且合格验收,该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申请验收的项目,应扣减工程款。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检验证书或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凡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施工、运维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同时因漏电、雷击、人为攀爬、民事纠纷等造成的事故后果也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清单中未列及的,为实施项目所必需的各类辅材、配件、人工、税费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建设期间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
地址:邻水县石永镇金湖路8号
联系人:蒋先生(13882644628)(业务咨询)
甘先生(13882652052)(财务咨询)
八、纪检监督
联系人:甘先生(15882556130)
附件:1.石永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预算及清单
2.电气设计图
石永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