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07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出售人),拟对2026-2028年度废钢筋及废围挡进行公告询价出售,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收购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废钢筋及废围挡收购商。
2.询价内容: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按实际需求出售各建设项目的废钢筋及废围挡,出售期限为2年,即2026-2028年度,期间,成交收购商根据出售人的通知分批次收购对应的废钢筋及废围挡。
二、最低限价:暂定收购最低含税总价为100万元,确定成交收购商后签订单价合同,清单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最低含税单价 | 备注 | |||||
1 | 废钢筋(一级破碎料) | 吨 | 按收购当日富宝咨询网重庆地区“一级破碎料”区间值最高价计取 | ||||||
2 | 铁皮(彩钢瓦) | 吨 | 按收购当日富宝咨询网重庆地区“彩钢瓦”区间值最高价计取 |
三、收购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2.□财务要求:近 /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不存在以下限制参与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收购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收购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名供货。
(6)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被列入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的企业。
注:属于以上限制参与情形之一情形的收购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否则视为虚假承诺,作废标处理并将其列入广安发展建设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二)特殊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并按规定已备案。
□无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人员要求:
□ / 。(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并提供以上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在投标人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6个月,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投标单位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无人员要求。
4.其他要求: / 。
注:凡被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及出售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收购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1.询价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
2.询价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①转账形式:意向收购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安分行
账号:51001748636051508638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提交: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收购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收购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售人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同时将相关收购商列入广安发展建设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出售人确定成交收购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被出售人确定为替补成交收购商后,放弃替补成交资格、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5)由于成交收购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出售人签订合同的;
(6)由于成交收购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7)收购商在询价活动中隐瞒限制参与情形、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8)收购商在询价活动中与其他收购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收购商在询价活动中以行贿、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资格的;
(10)响应有效期内,收购商在询价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注:凡收购商开具被出售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纪〔2025〕48号)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出售人不予认可(名单如下:广安中孚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6年7月8日 9 时至2026年7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网邮或现场获取询价文件。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方式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7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开标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房间号及密码详见公告询价文件第五章“开标方式”)。各收购商应在开标前自行进入会议房间观看。收购商若未能及时进入会议房间则视为默认对本项目开标全过程无异议。
3.响应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明材料(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备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询价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
(5)报价表;
(6)其他:见响应文件格式 。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收购商备案公章,(1)(2)(3)(4)(6)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1.出售人组建由3人(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的询价小组,对收购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2.询价小组对收购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3.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收购商的报价上浮率并排名,报价上浮率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收购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收购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费率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收购商。收购商报价上浮率相同的,由出售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成交候选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最终成交收购商。
4.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成交资格被取消或放弃成交资格,出售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替补成交收购商的成交上浮率按其报价上浮率执行),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出售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出售人明显不利的,出售人可以重新询价。
5.成交收购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出售人签订合同。若成交收购商未在领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售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合同的签订
成交收购商应在领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售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出售人签订合同。
九、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收购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收购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询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询价任务取消的。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询价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 90 日历天。
2.意向收购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出售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3.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收购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出售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询价,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出售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询价。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出售人查实成交收购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出售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收购商承担。
5.本次询价活动由出售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6.本公告仅适用于本询价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出售人相关内控制度、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出售人所有。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四川建设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出 售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08377681
出售人异议受理人:杜女士
异议受理人电话:18780133267
2026年7月7日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