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24
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西溪雅居项目门禁及监控安装工程询价公告
各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
为完善西溪雅居小区安防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小区居住安全与物业管理规范化运行,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西溪雅居项目门禁及监控安装工程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公开采购。本次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现诚挚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资格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活动。现将本次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溪雅居项目门禁及监控安装工程
(二)采 购 人: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广安经开区西溪雅居小区(采购人指定具体安装点位)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付款保障稳定。
(五)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055.00元(大写:叁万捌仟零伍拾伍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总价,包含设备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费、税费、质保服务费、现场清理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项目实施内容:包含西溪雅居小区指定区域监控设备、门禁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布线、调试、系统联调、验收交付、售后质保等全部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设备规格、数量及技术标准详见本项目附件预算控制价及技术要求。
二、公告发布方式及期限
(一)发布媒体: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8时00分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丧失参选资格:
(一)主体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防设备、监控设备、门禁设备销售或安防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二)信用及合规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
(三)通用合规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的参与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所需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能力,拥有固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四、项目工期及实施要求
自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供应商须完成全部设备供货、现场安装、线路布设、系统调试、现场清理等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整套门禁及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交付采购人使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五、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一)设备质量要求
1.本项目所有供货设备、零部件、配套辅材均为全新原厂正品,无翻新、无返修、无二手设备,产品外观完好,无划痕、变形、破损、磕碰痕迹,配件齐全、包装完整。
2.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安防行业标准、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及设备出厂技术标准,各项参数、性能指标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及小区安防管理要求。
3.设备进场后,采购人有权对设备品牌、型号、参数、质量进行核查,若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
(二)施工质量要求
施工布线规范、整齐、牢固,线路隐蔽美观,符合安防工程施工规范;设备安装位置精准、固定牢靠,系统调试完成后画面清晰、门禁识别灵敏、运行稳定,无卡顿、无故障、无安全隐患,整体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六、质保服务及质保金约定
(一)质保期限: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为免费全包质保,全程免费提供维修、更换、调试、技术支持服务。
(二)质保服务内容:质保期内,凡因设备质量、安装施工、系统故障等原因出现的一切问题,供应商须严格履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承诺,所有设备更换、维修、人工、材料、往返交通等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三)售后响应要求: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24小时内完成故障排查及修复,保障安防系统正常运行。
(四)质量保证金:本项目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采购人核查,项目无质量遗留问题、供应商已完全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及质保义务后,采购人无息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
七、货款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款项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启动结算流程。
(二)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剩余3%合同总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1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无售后纠纷,供应商完成全部维保义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尾款。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资料明细
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真实、规范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缺失、模糊、无效、未盖章均视为无效响应:
(一)主体资质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
(三)报价文件资料:本项目报价表原件(规范填写项目总价、明细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唯一、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多报价、选择性报价。
(四)其他承诺资料:供应商须默认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完全满足本项目质量、工期、质保、售后等全部采购要求,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有效。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评审小组,对所有按时递交、资料合规、资格合格、报价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遵循有效报价最低优先原则,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排序第一名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逾期不签约或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次由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成交,递补供应商统一按照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执行合同价格。
(五)若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综合考量供应商履约能力、服务保障、售后体系等因素择优确定候选人。
十、响应文件递交相关要求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二)递交地点:广安枣山站前大道东段163号3幢6楼会议室。
(三)递交要求
1.本次询价仅接受现场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线上发送等任何形式的递交,违者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文件须密封装订完好、标识清晰,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密封、破损、资料散落的文件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格式严格按照本项目附件《询价响应文件格式》规范编制,格式不符、内容缺失视为无效响应。
十一、无效响应及废标情形
(一)响应文件逾期送达、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的;
(二)供应商资格不满足本公告要求、资质资料虚假、伪造、过期的;
(三)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四)响应文件关键资料缺失、未盖章、未签字、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
(五)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恶意报价、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六)不满足本项目工期、质量、质保、售后等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七)法律法规及采购规则规定的其他无效、废标情形。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26—8987322
附件:询价响应文件格式及招标控制价清单(获取询价申请文件格式:QQ375686547)
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