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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办事指南(2024年4月修订版)

来源:【广安区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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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

20244月修订)


保证金退还事项

 

一、事项名称:保证金退还事项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活动并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

四、办理材料:

(一)工程建设

1.未中标单位:由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上传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的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通知单及退还明细表扫描件原件,组织评审股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确认后进行退还。

2.中标单位:由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上传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的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通知单及退还明细表扫描件原件、合同扫描件,组织评审股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确认后进行退还。

(二)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1.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组织评审股提交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确认后进行退还。

2.竞得人的保证金:由项目业主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组织评审股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确认后进行退还。

)政府采购

1.未中标供应商:由组织评审股提交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确认后进行退还。

2.中标供应商:由采购人上传履约合同原件扫描件经组织评审股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确认后进行退还。

3.网上商城履约保证金(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鲜章):退还申请表;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汇款回执单);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信息技术科提交保证金退还相关资料,按财务报销制度审核后进行退还。

 

)误转保证金及其他事项

1.误转保证金(线下办理):情况说明;银行汇款回执单;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退还前公司账户信息变更(线下办理):情况说明;银行汇款回执单;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账户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通知书、开户许可证(变更银行账户申请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书面说明变更原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编制委员会通知、开户许可证(变更银行账户申请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须书面说明变更原因。

五、办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组织评审股)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4

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九、联系电话:0826-2160721

 

 

 

 

 

 

 

 

 

 

 

 

 

 

 

 

 

 

 

 

 

 

项目受理、交易公告发布事项

 

一、事项名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项目进场、非进场项目交易公告发布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交易受理条件: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

1.项目受理

工程建设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市交易网)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项目进场交易函;

2)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合同(招标人自行招标除外);

3)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备案通知书);

4)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财评报告。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提供有资质造价咨询机构评审的控制价报告。

5)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

2.场地预约,发布招标公告

1)系统线上预约(电话预约)开评标场地;

2)完成场地预约后,按审批、核准或备案内容依法发布招标公告;

3)项目延期或终止的,提交场地变更申请,并及时发布补遗等变更公告。

(二)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政府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采购计划备案表;

2)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3)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资料;

4)采购工程立项文件,财政评审函,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

备注:如项目需分包实施的,需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项目时分包注册。

(三)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依法进场的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项目业主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项目进场交易函;

2)项目批复文件;

3)授权委托书;

4)资产清单及估价报告。

(四)网上商城采购

网上商城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政府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采购计划备案表。

(五)非进场项目交易公告发布

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附件上传发布公告原件扫描件(盖单位鲜章)。

四、办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交易受理股)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4楼(交易受理股)

五、办理流程:线上提交资料

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联系电话:0826-2160792

 

 

 

 

交易文件编制服务事项

 

一、事项名称:接受委托办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业主自行实施的国有产权交易文件编制服务咨询及解释澄清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按要求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的事项

四、办理材料:按项目进场受理要求提交

五、办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交易编审股)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

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会商会审等特殊情况除外)。

八、办理流程:电话或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咨询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十、联系电话:0826-2160795

交易项目开标及评审专家抽取事项

一、事项名称: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开标、政府采购项目专家抽取、工程建设项目专家抽取

二、设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管理办法》《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开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四、办理材料: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提供资料清单

1.资格审查人员提供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开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适用)。

2.采购人监督人员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人代表提供采购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开标资料清单

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信(人员必须和代理合同中人员一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督人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审专家抽取资料清单

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提供广安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登记表。

2.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抽取要求执行。

五、办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组织评审股)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4

六、办理流程:开标当天现场提交资料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结时限:当日内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十、联系电话:0826-2160721

 

 

 

 

 

 

交易现场业主代表、评审专家身份验证事项

一、事项名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主体身份验证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三、申请条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评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四、办理材料:

(一)工程建设项目专家资料清单

专家抽取确认验证码、身份证原件、评审专家证书

(二)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资料清单

身份证原件、评审专家证书、专家抽取成功系统通知短信

(三)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代表资料清单(如有)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业主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资料清单

采购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组织评审股)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4

六、办理流程:开标当天现场提交资料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结时限:当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十、联系电话:0826-2160721

 

 

 

 

 

 

 

 

 

 

 

 

 

 

 

 

 

 

政府采购质疑提交事项

 

一、事项名称:政府采购质疑事项

二、设定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三、申请条件: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四、办理材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可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或项目采购文件中附件下载。)

五、办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交易受理股)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4

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流程:书面提交相关资料

八、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十、联系电话:0826-2160792

责任编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