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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沉淀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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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根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广安发改2023139号)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及时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未退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我中心将按照文件要求将自发布清退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投标保证金上缴到国库,逾期未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由各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女士、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217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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