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2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中心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中心党组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中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3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建立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定期汇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中心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中心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集中整改阶段,15项短期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完善各类制度16个,部分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正在持续推进。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结合交易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二是中心党组成员针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等学习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建立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贯彻制度》。
(二)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渝、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作力度,持续合作开展远程异地评标。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战略实践,与全国10省36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远程异地评标战略合作关系。三是持续拓展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范围,与重庆市大足区、璧山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四是制定《中心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建立党组会前学法工作机制。五是制定《2023年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共开展4次学法活动。六是组织学法知识现场测试,解决“学用结合”不好问题。七是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建立起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长效工作机制。八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2023年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印发了相关年度工作计划。
(三)针对巡察反馈“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研究安排了2022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二是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通报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三是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针对巡察反馈“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与相关平台互联共享。二是广泛开展调研,协调各县(市、区)分中心与平台运维单位达成优化运维服务一致意见。
(五)针对巡察反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完成“双报到”,机关党支部收集汇总了相关报到资料。二是建立《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推动党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六)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干部职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展2023年廉政提醒谈话活动,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进行了全覆盖式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两书一函”制度工作要求、监督程序、考核评价等内容。
(七)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便民惠民政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投标保证金清退公告,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二是组织电子保函合作机构在中心一楼大厅开展电子保函业务宣传活动,提高市场主体知晓率和认可度。三是推动电子保函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全面实现电子保函线上申请、开具、信息推送、退保等功能。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四是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周末“不打烊”,建立非工作日预约场地、发布交易公告和补遗公告、重点项目周末开评标工作机制和“挂图作战”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五是修订完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重大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六是修订完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规范》。七是统筹安排进场项目开标评标时间,充分做到交易服务场地最大化利用。
(八)针对巡察反馈“履行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废标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完成《广安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指引》并印发至相关单位。三是修订完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规范》,建立采购文件修改建议书面反馈机制。四是建立政府采购质疑处理会商机制,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会商,督促提醒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活动主体责任。
(九)针对巡察反馈“土地拍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新场地建设中已科学规划设计土地拍卖议价室。二是组织维修单位对三楼专家服务区的安检门设备灵敏度进行了调试,目前设备正常使用。三是制定《拍卖议价室使用管理制度》,推动拍卖议价室进一步规范使用。四是积极对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加大土地宣介力度。五是修订完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六是推动土地招拍挂文件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线上审签,有效防止存档资料有差异情况发生。
(十)针对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交易服务现场管理,修订完善并印发《进场交易各方主体查验工作制度》,明确了制度适用范围、查验实施主体、查验程序、查验内容等。二是加强相关维护服务合同管理,落实专人建立合同管理台账。三是建立并严格执行工作月报“四级”审核把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月报质量。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月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区)分中心报送方式和报送内容。五是完善《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细化考核、聘用解除等内容,进一步强化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六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内控采购管理、实施程序等进行了培训。七是推动交易项目监控视频保管方式由移动硬盘存储变更为磁盘阵列存储,同时将监控视频档案刻录存储全流程电子化纳入下一步信息化建设中。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能力。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班子建设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集体领导,建立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作了明确,就决策程序、决策实施等作了规定。三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十三)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相关制度,安排今年“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管理等相关工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规定实施。二是推行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组织支部党员完成党员积分申报工作,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归档管理。三是严格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记录有标题、有时间、有地点、有签到、有具体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突出整改实效,在前三个月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实现监控视频档案刻录存储全流程电子化等工作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老问题“反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对在整改落实期间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抓好落实。同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梳理现有各项工作制度,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完善,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联系电话:0826-2390187(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邮编:638550;邮箱:gaggzyzhk@163.com。
中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