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根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广安发改〔2023〕139号)要求,请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及时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未退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我中心将按照文件要求处理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办理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女士、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217
附件:未退保证金明细表.xls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