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广安市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类型
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

来源:【广安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

各县(市、区)水务局、广安经开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川渝高竹新区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为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废止部分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广安发改〔202375号)等要求,我局会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新完善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相应招标文件模板,经过测试已可投入使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61日起,进入市和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类型项目,应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不再采用纸质标方式同时,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的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或者通过平台系统远程参与开标。

、因网络故障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项目进场登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建设运维单位、行政监督部门四方确认事实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项目尚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技术人员排除故障后重新开标;

(二)项目已启动开标但尚未结束、且无法正常继续进行的,暂停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技术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开标;

(三)项目进入评标阶段、无法正常继续评标的,暂停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标区域,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技术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评标。若排除故障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由招标人决定封标处理待系统故障处理后继续评审或者宣布招标失败,同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督,全面推动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书面向市水务局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市水务局相关科室(站、中心)要加强对各自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各地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类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情况纳入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内容。全力营造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招标投标环境。


广安市水务局  

2024522日 

责任编辑:广安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