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厦门心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莲中路613号1706室之二
联系人及电话:袁胜,18884756008
采购人名称: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152号
厦门心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就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采购智能交互一体机(智慧黑板)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N5116012023000106)通过现场提交向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我中心于7月26日收到,经审查相关资料后于7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存在虚假应标的嫌疑,严重损害其他潜在投标人权益。
事实依据:据调查了解,广东海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弘勉”品牌,其“智能教学笔”不具备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须支持与大屏一体机实现磁吸充电,支持智能笔贴放至一体机大屏放置区域磁吸后可自动登录教学应用系统,无需教师手动输入账号和密码”、“在教学系统运行环境下,提供智能笔一键扩音功能,扩音延迟≤30ms,满足教师移动教学需要。”“高拍仪结构:可视角度大于垂直150度翻转,可用作扫描文件、立体实物等,令实物多角度显示,使用更方便、更到位;”“整机内置扬声器,总功率≥70W等功能和参数要求。广东海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提供的产品参数、功能与招标文件所要求之内容严重不符,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复印件蒙骗专家和采购人。
请求:1、请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对质疑内容核查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原件。2、联系对应的检测机构获取“检测报告”原件进行对比核实澄清。3、取缔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将其列为失信供应商。
二、质疑事项答复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对质疑事项的核查,现答复如下:
关于质疑事项1:结合采购文件,贵公司质疑的参数主要为第三章3.3中的“86英寸智慧黑板”第二项第5条、“智能教学笔”第2条和第4条、“壁挂式视频展台”第4条参数。我中心根据对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的核查,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弘勉HB-ZH86Q01Q05产品满足采购文件“86英寸智慧黑板”第二项第5条参数要求;弘勉HB-ZNB05(HB-ZH86Q01Q05配套智能笔)产品满足采购文件“智能教学笔”第2条和第4条参数要求;“壁挂式视频展台”第4条参数为非实质性参数,采购文件未对该项提供资料作出要求,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对该项的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该项要求。贵公司提供的2个案例依据,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官网查询信息仅作为参考,不能证明该产品不满足参数。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
1.该项目采购文件。
2.广安市元吉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综上,贵公司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1不成立。我中心不具备检测报告鉴定资质,按照国库司答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有材料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因此贵公司请求不予支持。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给予的支持和理解,若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本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安市财政局依法提出投诉。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