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3年6月15日,评标专家任淑碧(证书编号:514107115)、龙弈(证书编号:511904216)、龙秀英(证书编号:511640097)、谭丰(证书编号:511508014)、刁红萍(证书编号:512311076)在参与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评标时,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未进行否决,影响了评标结果,存在评标错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核查,评标委员会不存在主观故意且及时进行改正,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评标专家负面行为记6分,禁止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禁止期限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4年5月3日)。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