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当事人:四川中科渝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红光路81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中科渝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16012025000279)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本机关决定对四川中科渝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广安市财政局
2026 年 04 月 08 日
广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来源:【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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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广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