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测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24年11月30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3名工作人员,主要聘用在交易现场服务辅助岗位上,主要负责交易现场夜间值守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515办公室)。
联系电话:15282620072,联系人:代清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及能证明本人经历、业绩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我中心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招聘考试分语言文字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语言文字能力测试和面试各50分。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写作能力、专业素养、工作经历、团队协作能力、言语表达等内容。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择优的原则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我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试用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违纪违规行为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试用及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待遇
工资、社会保险等按广安市劳动用工有关政策执行,具体情况面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信息登记表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2日